一、組織機構
主辦單位:
《羊城晚報》集團
廣州國際設計周組委會
協(xié)辦單位:
荷蘭王國駐廣州總領事館
二、參評范圍
與人類的生活、生產活動密切相關的建筑、消費品、交通工具、機械設備、生產工具等產品、項目或概念性設計作品;
涉及包裝、運輸、回收、存儲等各環(huán)節(jié)并能實現(xiàn)明顯節(jié)能減排效果的產品、項目或概念性設計作品。
三、參評對象
在職設計師、專業(yè)設計人員、產品開發(fā)人員;
國內外各院校設計專業(yè)師生;
設計愛好者及自由設計師。
四、參評條件
1.符合參評范圍要求并已投產或即將投產的產品或項目;
2.具備一定市場空間和價值并可進行產業(yè)孵化的概念性設計作品或項目;
3.不存在抄襲、剽竊、仿冒、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
五、參評辦法
1.參評者可填寫報名登記表或登錄活動官方網(wǎng)站(http://www.designweek.cn)在線提交作品。
2.作品征集截止日期2010年11月5日;
3.參評作品文字說明必須以中英文對照形式提交。
六、參評費用
1. 本次大獎評選屬于公益性活動,報名及評選過程完全免費;
2. 主辦方保證在獎項推廣、評選、現(xiàn)場展示、頒發(fā)等過程中不向參評者收取或變相收取推廣費、展示費、獎杯、展覽、證書工本費等其他費用;
3. 所有參評者發(fā)生的交通、通訊、郵寄、展品制作及運輸、參與活動的差旅等費用由參評者自理。
七、獎項設置
產品及項目類
金羊至尊獎 1名
金羊獎 若干名
方案及概念類
金羊至尊獎 1名
金羊獎 若干名
八、獲獎作品獎勵
產品及項目類 金羊至尊獎
1. 由主辦方頒發(fā)獎杯、證書;
2. 享受免費低碳荷蘭之旅;
3. 獲獎作品將在12月廣州國際設計周展覽期間免費公示展覽;
4. 設計師個人及其獲獎作品通過羊城晚報創(chuàng)意周刊進行專題報道和宣傳。
方案及概念類 金羊至尊獎
1.由主辦方頒發(fā)獎杯、證書;
2.獲得主辦方提供的獎金5000元;
3.獲獎作品將在12月廣州國際設計周展覽期間免費公示展覽;
4.設計師個人及其獲獎作品通過羊城晚報創(chuàng)意周刊進行專題報道和宣傳。
金羊獎
1.由主辦方頒發(fā)獲獎證書;
2.獲獎作品將在12月廣州國際設計周展覽期間免費公示展覽;
3.所有獲得金羊獎的作品將在羊城晚報創(chuàng)意周刊進行公示宣傳。
九、評審程序
1. 評審委員會將在所有參評作品中以不超過20%的比例選出金羊獎獲獎作品;
2. 評審委員會將在獲獎作品展示現(xiàn)場在所有獲得金羊獎的作品中選出至尊獎;
十、評審標準:
1.充足的科技數(shù)據(jù)與分析說明作品的低碳設計創(chuàng)新特點、技術含量與市場潛力;
2.好用、易用,對使用者友善并對自然具有鮮明的可持續(xù)性;
3.設計作品完整并具有較高審美水平;
4.具有可進行產業(yè)化推廣的經(jīng)濟價值。
十一、權利與義務
1、所有參評者享有同等參與評獎、監(jiān)督、建議的權利,主辦方負有被監(jiān)督、聽取建議的義務;
2、參評者無償?shù)、不可撤銷地授權主辦方對所有獲獎產品或舉辦方認為有必要的其他參評產品,以舉辦方
認為合適的方式進行展覽、公示、宣傳,或編輯出版或編印。
3、所有參評者不得要求組委會退回所提交的參評產品的參評資料;無權向主辦單位、承辦單位及組委會主
張獲得任何補償、對價、報酬、費用承擔的權利,亦無權要求享有任何特殊權利或分享舉辦方因相關活動所
獲取的任何權益、收益。
4、如未能評選出合適的得獎產品,組委會保留不頒發(fā)任何一個獎項的權利;
5、參評者應自行承擔其參加本次大獎的全部責任,如發(fā)現(xiàn)參評者、參評產品有不符合參評條件的情形,組
委會有權在大獎任一階段取消其參評資格,收回其所獲之獎項,由此造成舉辦方損失的,概由參評者承擔;
6、參評者參加本次大獎即視為已完全了解并完全接受包括本規(guī)則及其解釋在內的各項條款。
十二、爭議處理
1、如參評者之間因為參評事宜發(fā)生任何爭議,首先應當協(xié)商解決。如果各方無法自行解決爭議,則組委會
可以居中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各方自行尋求法律途徑解決;
2、如其他方對參評產品提出知識產權方面的爭議,則由參評者自行處理并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如舉辦方因
此而被卷入糾紛,所造成的一切損失,概由參評者承擔;
3、與本次大獎所設得一切活動,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并依據(jù)進行解釋。本大獎在征集、參評、展
示、宣傳等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糾紛,均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則應提交承辦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
十三、生效與解釋權
本規(guī)則的解釋權及修改權歸主辦單位。本規(guī)則自2010年9月1日起生效。
相關資訊查詢
廣州國際設計周組委會辦公室
地址:廣州市新港東路1000號保利世界貿易中心寫字樓1807室
聯(lián)系人:彭 伍 先生 手機:15918726300
電話:020-89080318-820 傳真:020-89080322
